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娶郑 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生留,少妾生 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其 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 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 。楚灵王闻陈乱,乃杀 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 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